各专业委员会、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相关单位:
为保证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励评价体系,我会将增加评审专家数量,充实“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奖励评审专家数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保证评审专家的质量,推荐的专家应符合如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3.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
4.热心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励工作,能够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5.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阅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当前的发展动态。
6.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8.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或同等级别以上技术职称。
9. 专业范围: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中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
请各专业委员会、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相关单位会收到本通知后,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于2015年8月30日前将评审专家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邮箱(xgnyjh@163.com,主题请注明:推荐评审专家),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推荐的专家通过资格审核后,将统一颁发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评审专家聘书。
报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华美楼干部保健门诊
联系人:毕轶;联系电话:0531-82375775
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评审办公室
201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