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的说明 (2020年修订)
来源: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 作者:admin 日期:2020-08-05
关于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的说明
(2020年修订)
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是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设立的,经省相关部门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未经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授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任何涉及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的宣传活动。(2020年修订)
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是授予科技工作者和单位的荣誉,授奖不决定科学技术成果的权属。
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社会团体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曾经申报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落选又无新的研究进展和推广应用效益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
为做好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的推荐工作,现做出以下说明。
一、奖励内容
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心功能及相关医学科学领域中对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技术应用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每年评审、奖励1次,每次奖励不超过100项,包括基础研究、技术应用和基层创新等奖励内容,一等奖授奖项目数量小过总授奖项目数量的20%。
(一)基础研究奖主要奖励:
1.在提高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及预防、保健技术水平过程中有明显创新的应用性科技成果,包括新方法、新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菌(毒)种、新药品、新器械、基因工程以及中医中药新成果等;
2.为促进心功能医学科技发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的应用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重大理论研究成果;
3.在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包括政策研究、法规研究、评价预测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和有关决策研究等。
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基础研究项目的评审,按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他人引用程度等四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在科学上取得了突破性、综合性的进展,学术上属国际或国内领先,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及其分支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二等奖: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上属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三等奖:在科学上取得较大进展,学术上属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比较大影响。
(二)技术应用奖主要奖励:
1.大面积、大范围推广应用已有先进技术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2.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并结合本地情况有所创新和发展,获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技术应用项目的评审,按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推广转化程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四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二等奖: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等奖: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比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基层创新奖主要奖励二级及以下医疗单位开展的技术应用项目。按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推广转化程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四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二等奖: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等奖: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比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二、授奖
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实行限额,一等奖授奖单位不超过9个,授奖完成人不超过12个;二等奖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授奖完成人不超过9人;三等奖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授奖完成人不超过6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协商后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申报,并将书面协议书原件一起上报;以个人名义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
(一)申报材料内容:
1.申报山东省心功能研究科技奖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奖创新奖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逐项填写《 年度山东省心功能研究科技奖申报书》。
2.附件是申报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附件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附件目录;
(2)科技成果验收证书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应提供原件,如果是函审,则需附《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
(3)《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的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成果的证明材料。有经济效益的,应填写“经济效益”一栏,并由应用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如无盖章视为无效;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应详细填写“应用情况及社会效益”一栏;有多个应用单位的,应分别出具《应用证明》;
(4)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器械,如已获得专利的,应根据“五、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中填写内容提供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的复印件;
(5)查新咨询报告书:应提供申报项目有效期内查新咨询报告书;
(6)项目完成人发表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论文(期刊封面、目次及内容页);
(7)其他材料:是评审需要的其他必要证明和补充材料。如:凡涉及使用试验动物的项目,应提供医学试验动物合格证明;涉及以人为研究对象的项目,应提供医学伦理审批件等。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3.《项目摘要》: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和“项目简介”。
4.《 年度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人需准确填写汇总表内容,要求完成人、完成单位信息与申报书内顺序及内容完全一致。如为科研单位汇总多个项目统一申报,可以填写至一个文档内。
5.《项目申报书》、《应用证明》、《项目摘要》、《项目汇总表》等空白表格可由我会官网(www.sdcfa.org.cn)下载。
(二)报送及装订要求:
1.电子版资料:项目申报人需同时报送《 年度山东省心功能研究科技奖申报书》、所有附件(文件名称按目录顺序依次标明)汇总后的电子版(PDF格式,签章页需提供扫描件),《项目摘要》的电子版(word格式),《 年度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格式),所有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扫描文件需字迹清晰、完整。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压缩包的形式,与第一或第二位项目完成人会员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会员证或委员/理事/常务理事证书)扫描件一同发送至我会科技创新奖评审办专用邮箱:sdsxgnyjh@126.com
2.纸质版资料:《 年度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申报书》与附件材料装订成1册,不得另加封面,要求1份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复印,大小为A4(高297 mm,宽210 mm)纸型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字体不得小于5号。《项目摘要》、《 年度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申报项目汇总表》、第一或第二位项目完成人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纸质版资料寄送至我会科技创新奖评审办。邮寄地址:济南文化西路107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综合楼,收件人毕轶,联系电话:0531-82375775、13589030636。
(三)汇总单位及分支机构需对申报项目重点进行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1.审查申报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申报材料中出现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核实无误后方可加盖公章;
3.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是否齐全、合格,装订打印是否符合要求;
4.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和效益计算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产权争议;
5.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异议;
6.申报项目的电子资料内容是否与纸质资料一致。
(四) 申报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科技创新奖的项目除符合上述条款所列的条件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完成科研合同、计划和任务书的各项要求,技术资料完整、准确,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申报项目必须已通过科技成果验收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报技术应用奖和基层创新奖的项目还应经过1年以上推广应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需提供相应证明);
3.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没有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4.申报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应由所在单位档案部门归档并出具证明;
5.凡涉及使用实验动物的项目,应提供实验动物合格证明;
6.凡涉及以人为研究对象的项目,应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件。
7.重大研究项目原则上应在全面完成后一次推荐。
(五)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奖励:
1.未阐明医学意义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品种、变种株;
2.不符合伦理学原则的;
3.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4.原始材料不完全或不真实的;
5.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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